《福建文學》是由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管并主辦的綜合性藝術類期刊,創(chuàng)刊于1951年,是一本月刊,國內外公開發(fā)行。其辦刊宗旨為:堅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,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,貫徹“百花齊放、百家爭鳴”和“古為今用、洋為中用”的方針,活躍教學與科研的學術風氣,為教學與科研服務。
主要欄目
初出茅廬、散文長廊、中篇選萃、詩的花5、小說世界
投稿須知
1.第一作者須附簡介,包括工作單位、地址、郵編、年齡、性別、民族、學歷、職稱、職務;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、地址和郵編。
2.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“一、二、……”來標識,二級標題用“(一)、(二)、……”來標識,三級標題用“1.2.”來標識,四級標題用“(1)、(2)”來標識。一般不宜超過4層。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。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。
3.摘要和關鍵詞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,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,分目的、方法、結果及結論四部分,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,以150字左右為宜。
4.文題要準確簡明地反映文章內容,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,作者姓名排在文題下。
5.計量單位、數字、符號文稿必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符號。
6.關鍵詞一般3~6個。
7.文章一般不超過5000字。投稿請寄1份打印稿,同時推薦大家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投稿。
8.參考文獻限為作者親自閱讀、公開發(fā)表過的文獻,只選主要的列入,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,按其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編號,列于文末,并依次將各編號外加方括號置于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。
9.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,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。
10.作者自留底稿,本刊不退稿。
11.稿件文責由作者自負,編輯部有權作必要的修改。
12.為保證福建文學的權威性,杜絕任何形式的抄襲稿。
13.來稿要求題材新穎、內容真實、論點明確、層次清楚、數據可靠、文句通順。
1.論文要求:2版起發(fā),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;來稿應主題突出、內容充實、觀點明確、資料詳實、論證嚴密、邏輯清晰、語言文字合乎規(guī)范,有獨到見解,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或實踐借鑒價值(來稿一律采用電子版本word文檔);
2.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,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。第一作者須附簡介,包括工作單位、地址、郵編、年齡、性別、民族、學歷、職稱、職務;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、地址和郵編。
3.本刊編輯部對所有來稿保留編輯、修改、刪節(jié)或節(jié)錄權,若不同意請事先說明??l(fā)按來稿先后順序。如出版一個月后仍未收到樣刊者,請與編輯部聯系。
4.本刊發(fā)表的文稿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,文責自負。嚴禁抄襲、剽竊等行為,如有違反,按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請勿一稿多投。
5.來稿均經過學術不端檢測,抄襲率30%以內,文章內容符合本刊的稿件予以刊登發(fā)表。
特別說明:以上雜志信息是福建文學雜志社官方的基礎信息,本站僅協助已授權的雜志社進行在線雜志訂閱,非福建文學雜志社官網,直投的朋友請聯系福建文學雜志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