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審計研究》雜志(雙月刊)創(chuàng)刊于1985年,是由審計署主管、中國審計學會主辦、國內外公開發(fā)行的權威性審計學術刊物,是全國經濟類核心期刊。以推動中國的審計理論與實務研究為己任,堅持理論聯系實際、百家爭鳴的方針和為審計事業(yè)發(fā)展服務的辦刊宗旨,在積極探索審計基礎理論的同時,大力倡導審計應用理論研究,密切關注審計實踐中的重點、難點、熱點問題,反映、介紹國內外審計理論與實務及相關學科研究的最新成果及發(fā)展趨勢,是審計理論研究人員探討審計理論、進行學術交流的平臺。
主要欄目
金融審計研究、大型審計項目組織方式研究、低碳評價體系研究、深化國有企業(yè)審計研究、村居審計研究、金融審計研究
投稿須知
1.《審計研究》雜志文稿要求內容新穎、論點明確、資料可靠、數據準確、統(tǒng)計學處理表述規(guī)范;文字精煉、準確;文題簡明、醒目,反映文章的主題。
2.文稿全文一般在8000字以內,內容按中文題目、摘要和關鍵詞、正文、參考文獻、英文題目、摘要和關鍵詞順序書寫。摘要要求300字以內,按目的、方法、結果、結論的順序書寫。中英文關鍵詞要求3~5個,盡量使用主題詞。
3.來稿文題一般不使用縮略語,正文中盡量少用。必須使用時,需在首次出現處寫出全稱,然后括號內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,但對公認的縮略語除外。
4.文稿中表示年、月、日、時刻和計數、計量時,均用阿拉伯數字。計量單位一律按法定計量單位書寫?!?/p>
5.參考文獻必須是文中引用的文章,并應以近5年國內外發(fā)表的文獻為主。論著5~15條,綜述20~25條為宜。文獻按作者-年制編排,每條文獻著錄項目應齊全,內部資料不應列入參考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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