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案例特征分析
(1)案由類型多樣化。
在這類案件中,直接涉及拆遷糾紛的案件約占30%,另外約占70%。我們稱之為間接拆遷引發(fā)的糾紛。案件類型涉及很多,主要包括財產(chǎn)所有權糾紛、所有權糾紛、房屋買賣合同糾紛、財產(chǎn)損害賠償糾紛、繼承等。僅從案件原因來看,似乎與拆遷無關,但事實并非如此。例如,在王某財產(chǎn)所有權糾紛案中,王某于20世紀90年代末將其所有村莊的房屋出售給非村莊的李某,并簽訂了買賣合同。后來,由于村莊面臨拆遷,為了獲得高額拆遷補償,追求利益最大化,王某向法院起訴李某,稱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關于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關規(guī)定,要求法院確認雙方簽訂的合同無效,并相互返還房屋和購房款,引發(fā)糾紛。
(2)糾紛大多與經(jīng)濟利益密切相關。
綜合分析此類案件,發(fā)現(xiàn)矛盾主要集中在拆遷安置補償問題上,包括當事人直接對補償異議引發(fā)的糾紛,以及因爭議房屋即將拆遷而引發(fā)的爭議,促使當事人對高額補償產(chǎn)生預期占有,從而導致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??梢姡瑹o論是對既得補償?shù)牟粷M,還是對預期補償?shù)恼加?,都離不開經(jīng)濟利益。
(3)農(nóng)村拆遷矛盾較為突出。
絕大多數(shù)案件涉及農(nóng)村房屋或宅基地的拆遷和征收,大多數(shù)當事人是村民和村委會,少數(shù)當事人是家庭成員。相比之下,涉及城市房屋拆遷的案件較少。這主要是由通州區(qū)位于農(nóng)業(yè)區(qū)占地面積大,近年來政府實施舊城改造、新城建設等工程項目的特點決定的。
(4)案件審查結果多為不立案。
這類案件的處理結果基本上是不立案的。同時,由于此類案件的事實一般比較清楚,從當事人到法院起訴,再到檢察院起訴的時間較短,一般為兩年。對于個別案件的判決有輕微缺陷,不足以引起抗訴或再審的,一般可以通過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來處理。
二、矛盾原因分析
(1)土地性質(zhì)由集體轉為國有后的補償標準不同。
拆遷過程中大量房屋土地性質(zhì)的變化導致了法律和政策的適用,導致了不同拆遷補償標準、程序和安置方式造成的拆遷補償矛盾。一方面,改造土地拆遷補償,還涉及征地補償、勞動安置補貼、地上附屬補償、家禽果樹補償?shù)?,往往復雜,但補償安置政策不確定,補償標準不統(tǒng)一;另一方面,同一土地、同一拆遷項目涉及集體和國有土地的,由于拆遷應適用不同的法律法規(guī),必然導致不同的補償標準、程序和安置方式,容易導致拆遷矛盾。
(二)基層組織作為力度不當。
雖然基層組織不是拆遷過程中的責任主體,但拆遷過程中的大量基礎工作由基層組織承擔,面對上級組織和群眾“上下矛盾”基層組織要認真履行職責,協(xié)調(diào)上下關系,積極化解矛盾。然而,在實踐中,一些基層組織工作責任感,只在中間“和稀泥”;有些基層組織作為力度和力度“過大”,形成“越權代理”,導致矛盾。
(3)拆遷補償金額急劇增加。
近年來,由于拆遷補償金額的急劇增加,被拆遷房屋所有權的爭議日益突出。為了追求高額補償,當事人可以最大限度地發(fā)揮利益,導致一系列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、房屋銷售合同糾紛等案件。如趙房屋銷售合同糾紛,趙與錢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并收取定金,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房屋轉讓手續(xù),真正原因是房屋即將面臨拆遷,拆遷補償金額明顯高于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金額,因此錢向法院,要求確認房屋銷售合同有效,履行相應的轉讓手續(xù),田反訴銷售合同無效,法院支持李的訴訟請求,田拒絕向作者檢察院投訴。
(4)同村房屋因拆遷時間不同,補償金額不同。
由于政府相關拆遷規(guī)劃政策不同,同一村有些房屋先拆遷,有些后拆遷,隨著拆遷時間的延長,拆遷補償金額標準逐年增加,因此由于拆遷時間點不同,同一村房屋拆遷補償金額不同,拆遷補償明顯低于拆遷后,導致拆遷心理嚴重不平衡,造成矛盾。例如,在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案中,由于周村房屋先后拆遷,周房屋先拆遷,周認為與村后拆遷相比,其利益受到損害,向法院起訴村委會要求賠償。
(五)違章建筑不能得到補償。
在房屋拆遷過程中,出現(xiàn)了大量的非法建筑,包括非法土地、非法規(guī)劃,如耕地、道路廁所等,在拆遷過程中,被拆遷人也對這些無產(chǎn)權房屋提出了補償要求,但根據(jù)國務院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二條“拆除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,不予賠償”根據(jù)規(guī)定,這些房屋不在補償范圍內(nèi),必然導致被拆遷人難以接受,成為拆遷的頑疾。如果程拒絕接受土地管理拆遷建筑處罰,程與村簽訂租賃協(xié)議,租用村土地建設工廠,但雙方未申請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和建設項目規(guī)劃許可證,村被征地拆遷,程建設工廠未取得相關許可證,被認定為非法建筑,最終被城市管理強制拆除,未獲得補償,程拒絕向法院提起訴訟。